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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十一:免责声明※
1、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2015年8月15日16日活动的所有人员。
2、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均不由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承担,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3、活动中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,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;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原则上收取活动费的30%作为俱乐部及活动开展的公共装备采购.使用.领队劳务.协调费,亦不构成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经营行为;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。
4、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、高效,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、不可预知性,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,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。
5、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、活动协调.、保险代买、公共装备采购、使用、食材采购、游记整理等服务,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。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、活动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,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。
6、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。
7、集合当天所有人在本声明下签字确认声明内容.未签名同样视为认同并了解声明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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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十二:联系方式※
【电话号码:【18687191134David】 【飞信号码:556108770-David】 【QQ号码:459991926—David】 【相聚群号:190028720】【同行群:179707060】 【地址:金鼎山北路14号(鸿翔中药对面)指北针户外运动俱乐部大院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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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十二:历史记录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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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十二:找到我们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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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十三:联系我们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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